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侦查21个月之后,关于森源集团涉嫌操作证券市场的处罚结果终于出炉。
12月8日, 森源电气 发布公告称, 森源电气 获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向公司原控股股东森源集团出具了《行政处理决定书》。
《行政处理决定书》显示,森源集团因操作 森源电气 股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森源集团没收违法所得3.08亿元人民币,并处罚款3.08亿元人民币。同时,对当时担任有关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需要说明的是,森源集团为 森源电气 原控股股东。
今年4月, 森源电气 控股股东已更改为河南宏森融源企业管理合伙公司(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已更改为 河南省 财政厅。
森源电气 表示,对原控股股东森源集团的行政处理,与公司现控股股东没有任何关联。
记者了解到,目前森源集团仅持有 森源电气 600.53万股,占 森源电气 总股本的0.65%。同时,上述被处罚的有关人员目前均未在上市公司任职。
因此, 森源电气 表示,本次行政处理事项不涉及上市公司,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业务活动均无关,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发生不利影响,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