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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红承】硅业巨头-举报门-发酵!原总经理方红承家属再发声明 - 举报内容真实性得到印证
浏览次数:【320】  发布日期:2023-12-9 11:54:50    文章分类:财经资讯   
专题:方红承】 【合盛硅业】 【罗立国】 【股权激励】 【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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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首席记者李耿光

  全国硅业巨头 合盛硅业 “举报门”事件持续发酵,双方争执也不断升级,近30天内当事双方屡次通过发布公告或严正声明“隔空对战”。

  最新进展是,12月8日晚间 合盛硅业 发布公告,就有关媒体透露的监察管理工作函进行回复,对与经营挑大梁成员签订 股权激励 协议和董监高的持股情况等诸多问题作出说明,而就在 合盛硅业 回复公揭发布后不久,公司原总经理方红承家属方就 合盛硅业 当天夜晚该则最新“回复公告”发布声明称,“在监管职能部门的强力要求下, 合盛硅业 终于不得不披露了部分信息,且完全印证了他们之前举报内容的可靠性。但对部分核心事实,仍然拒不正面回应。”

  二审法院驳回方红承起诉

  股权纠纷及“水解油”事项有待司法机关最终结论

  12月8日晚间, 合盛硅业 (603260)发布《关于有关媒体透露的监察管理工作函的回应公告》,对外界关注的有关 股权激励 及代持的相关投诉、董监高持股情况、“水解油”业务等情况进行回应。

  △12月8日晚间 合盛硅业 “回复公告”截图

  半个多月前, 合盛硅业 老总罗立国与原总经理方红承的股权纠纷,和方红承配偶实名举报,曾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在涉及 股权激励 协议及股权代持纠纷方面,包含2015年和2017年两笔股权纠纷,双方各不相谋。12月8日, 合盛硅业 就监管工作函关注的相关问题逐项进行认真核查落实,具体回复情况如下:

   合盛硅业 回复称,2015年9月, 合盛硅业 结合上市筹备情况,通过宁波英融等3家持股平台与57名员工签订 股权激励 协议。2017年10月公司上市后,52名持股员工完全或按实际服务期限占比兑现收益。方红承等5人与宁波英融、公司就 股权激励 的 利润事项发生分歧而发生诉讼。具体原因为,除方红承外4人因提前离职,与宁波英融就退出方案未达成一致,故先后向平湖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获得法院支持。目前,除方红承外其余4人 股权激励 诉讼已经执行完毕。

  而宁波英融认为方红承违反了不损害公司利益、不与公司同业竞争的基本条件,不符合享受激励的前提,不应予以兑现。

  方红承因 股权激励 纠纷向平湖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2年3月,平湖市人民法院一审支持了方红承的诉讼请求,判决要求“宁波英融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在公开市场出售其所持有的 合盛硅业 31.5万股A股股票(每股转增股份0.4股后数量),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方红承股票分红14.76万元”。

  宁波英融不服,向 嘉兴市 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嘉兴市 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11月29日作出二审《民事裁定书》。法院认为,方红承主张已取得案涉激励股权,诉请要求英融公司出售股权实现权益,系基于其与英融公司、合盛公司签订的《 股权激励 协议》。现合盛公司向公安机关控告方红承有私自篡改《 股权激励 协议》约定、侵占公司财产的犯罪嫌疑,方红承也因涉嫌经济犯罪而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案涉《 股权激励 协议》有关争议属于公安机关侦查范围。人民法院作为经济纠纷受理的案件,经审理认为不属经济纠纷案件而有经济犯罪嫌疑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故本案应驳回方红承的起诉并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若经公安机关审查后认为本案确属民事纠纷的,方红承可另行主张权利。

  根据 嘉兴市 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撤消浙江平湖市人民法院(2021)浙0482民初1818号民事判决;驳回方红承的起诉。

  关于2017年的股权纠纷,回复公告显示,当时罗立国与方红承形式上签署 股权转让 协议,并规定其服务期需满五年,但方红承实际没有支付过对价,相关股权也未过户(即相关报道中的所谓“代持”)且方红承不足两年即从公司离职。公司经自查发现其涉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犯法行为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尔后,方红承于2021年4月向杭州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2022年2月,杭州仲裁委作出判决:双方《 股权转让 及代持协议》解除;罗立国将34.07万股公司股票对应价款(扣除交易环节税费),及2018-2020年度合计37.67万元分红款支付给方红承。目前上述判决处于执行阶段。

  回复公告显示,上述仲裁在执行进程中,仲裁庭以罗立国提交的证据不足为由,对罗立国主张方红承损害公司利益、同业竞争的违约情形未予以认定。根据刑事案件进展,罗立国认为有新的证据表明方红承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有待刑事案件查明,故已向法院提出不予执行仲裁判决申请,法院尚在审查之中。

  另外,有关“水解油”相关事项,因涉及方红承涉嫌非国家职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一案,司法机关正在审理,尚未作出最终结论。公司将高度关注进展,根据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方红承家属再发声明:

  “举报内容可靠性得到印证”

  深陷“举报门”的 合盛硅业 老总罗立国与原总经理方红承当事双方屡次发布声明“隔空对战”,此前就已激烈上演。

  11月14日晚, 合盛硅业 通过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一则“严正声明”,称方红承家属发布不实信息,对公司老总罗立国进行中伤,给公司及老总罗立国的声誉造成严重伤害。而在次日,11月15日上午,方红承家属发声明称, 合盛硅业 深夜声明回避关键问题,且要挟称要“追究法律责任”,其全文有误导公众之嫌。希望老总罗立国在开庭时能到庭受问。

  记者了解到,在 合盛硅业 于12月8日发布了回复公告之后,方红承家属也于当日晚间针对上述 “回复公告”也发布了一份声明。

  方红承家属在声明中表示,2023年12月8日晚间, 合盛硅业 发布了一则《关于有关媒体透露的监察管理工作函的回应公告》,该公告显示,在监管职能部门的强力要求下, 合盛硅业 终于不得不披露了部分信息,且完全印证了我们之前举报内容的可靠性。但对部分核心事实,仍然拒不正面回应,具体而言:

  一、 合盛硅业 终于认可了,2017年1月,罗立国将其名下的部分股权有偿转让给方红承,并由罗立国代持,该事项 合盛硅业 并未依法予以披露,涉嫌严重违规,充分证明举报内容的可靠性。

  二、 合盛硅业 与罗立国终于认可了,与方红承的两场股权官司, 合盛硅业 (持股平台为“宁波英融”)和罗立国均败诉,可是迄今仍然玩弄文字游戏,试图遮掩其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拒不实现激励股权的图谋。其在本次《回复公告》中亦承认,公司与员工之间在平湖市人民法院的诉讼,包含方红承在内的5名员工,起诉后均获得了胜诉,而方红承与罗立国在杭州仲裁委的仲裁,也以罗立国败诉告终,但罗立国迄今仍以所谓的“有新的证据”,千般拖延、拒不执行仲裁判决。

  三、 合盛硅业 终于认可了,公司的确是在生产危险化学品“水解油”,且承认“经公司自查及初步测算,‘水解油’相关业务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不足0.5%”充分印证了举报内容的可靠性。同时也提请监管职能部门和广大公众注意, 合盛硅业 在回复当中,仍然未直接正面回应监管职能部门的提问,也即未回答“是否涉嫌安全生产犯法行为、是否符合环境保护相关要求”,但显然,不管如何抹黑方红承兄弟,也改变不了 合盛硅业 长时间以来违反安全、环保要求,违法生产“水解油”的事实。

  接着,希望 合盛硅业 能够正面回应监管职能部门和公众的关切,如实回答:公司何时开始从事“水解油”的生产?生产是否获得过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部门的许可?相关证件是否办理?何时办理的?等等诸多问题。

  欢迎社会公众继续关注方红承冤案,相信随着监管职能部门的严肃执法和司法机关的公正审理,更多真相会逐一显现!

  △12月8日晚间“方红承家属”微信公众号“声明”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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