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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晶丰明源 - 收到最高院行政判决书,与矽力杰涉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 二审维持原判
浏览次数:【819】  发布日期:2023-12-14 18:36:37    文章分类:财经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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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晶丰明源 12月14日公告,最近,公司收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案号:(2022)最高法知行终21号)。根据该判决书,就原告矽力杰半导体技术(杭州)有限公司因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一案,不服国家 知识产权 局针对发明专利“具有可控硅调光器的 LED 驱动电路、电路模块及控制方法(专利号:201710219915.5)”作出的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提起的行政诉讼,北京 知识产权 法院作出(2020)京73行初15159号行政判决,驳回矽力杰(杭州)的诉讼请求。原告不服,再次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二审判定驳回原告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原判。

  2022年7月25日,针对(2021)京73行初93号行政诉讼,北京 知识产权 法院做出一审判决,驳回矽力杰(杭州)针对国家 知识产权 局第46129号无效决定的全部诉讼请求,并由矽力杰(杭州)负担案件受理费100元(已缴付)。原告不服,再次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消一审判决与被诉决定,并判令国家 知识产权 局重新作出审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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